阅览区域是为全体读者提供的公共学习空间,旨在营造安静、整洁、安全、有序的阅读环境。为规范管理,保障全体读者的平等使用权利,现就阅览区域使用事宜明确如下规定,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
一、安全第一,严禁烟火。图书馆为消防重点单位,全馆实行全面禁烟,禁止携带火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排插;离开座位时须关掉电器电源、拔除手机、电脑等设备充电器,消除安全隐患。
二、言行雅正,保持卫生。保持安静氛围,不得大声交谈、喧哗、争吵,严禁发生肢体冲突;手机等通讯设备须调至静音或振动模式,如需接打电话请至阅览区域外;规范就座行为,不得卧躺沙发或桌椅上休息或睡觉;阅览区域禁止用餐、食用零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杂物;垃圾应自觉丢进垃圾桶;靠近窗户的读者应根据室内空气质量和温度,适时调整窗户开关,保持空气流通。
三、一人一座,先到先得。严禁占座(含代为他人占座)。短暂离开座位(30分钟内),须在桌面留下纸条说明返回时间。离开超过30分钟的,应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方便其他读者使用。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无人看管且超过规定时间的占座物品进行清理。
四、爱护设施,不挪桌椅。不得涂抹、刻画、损坏公共设备,严禁擅自挪动桌椅、书架等设施,确保过道畅通;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向图书馆办公室或值班老师报告。
五、财物安全,自负其责。公共空间,读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导致财务丢失或损坏的,图书馆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服从管理,遵守制度。读者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及图书馆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管理;违反规定者,工作人员将予以口头提醒或书面警告;对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者,将报送学工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图书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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