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参考咨询部可向读者提供论文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服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文献篇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期刊名称、卷期页码(或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发表时间等信息,查询文献被SCI-E、SSCI、A&HCI、CPCI、EI等数据库收录和引用情况,并根据检索结果出具湖北医药学院图书馆检索证明。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电话:0719-8886059

地点:图书馆二楼参考咨询部



附: 湖北医药学院图书馆查收查引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关于2023学年各项收费标准报批的通知》,湖北医药学院图书馆拟收取查收查引服务费。

一、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校内用户: 10元/条,包含每条文献的被引频次、期刊的最新影响因子及5年影响因子、中科院最新分区;

2、校外用户: 50元/份,可含文献量5条及以内,包含文献的被引频次、期刊的最新影响因子及5年影响因子、中科院最新分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条文献加收10元。

红章报告一般只提供1份,如需多份则加收10元/份,扫描件亦加收10元/份。

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我馆可根据用户需求,查询其学术论文被SCIE、SSCI、A&H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工具收录和引用情况,提供JCR影响因子、期刊中科院分区等信息,并出具纸质检索报告。

1、报告只开文献中提及到的作者。

2、如有多个索引库收录了同一篇论文,请明确告知是所有索引库的收录证明都要开,还是只开某一个索引库的收录证明。

3、如有多篇论文被索引收录的情况,请明确告知是将所有论文开在一份证明上,还是每篇论文分开开证明。

4、专家认真审核收录引用证明的内容,保证实事求是,并签字、加盖公章。

5、收录引用证明开出后,请主动缴纳服务费用,如需开具发票,请凭付款凭证到湖北医药学院财务处办理。

此办法自2023年9月18日起开始执行!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6号 邮编:442000 电话:0719-88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