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图书馆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校人员进入图书馆,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读者需持有效的校园“一卡通”刷卡方可通过图书馆门禁。
2.读者每次刷卡仅限一人通过。为确保安全,没有刷卡的人员请不要尾随前面的人员通过门禁,以免夹伤。
3.教师读者未带校园“一卡通”,需进入图书馆,请向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
4.学生读者因校园“一卡通”丢失,在补办期间需进入图书馆,请向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
5.尚未办理校园“一卡通”的师生,请到学校信息网络中心卡务部办理。在校园“一卡通”未办好之前,请务必携带能表明是我校师生身份的其他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图书馆。
6.请读者爱护门禁系统,正确使用。不得用异物卡门或其他方法使电控门处于非正常开启状态。人为损坏者,一经发现,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举止不文明、衣冠不整、携带违禁品者谢绝入馆。
二、校外人员进入图书馆,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校外人员需到图书馆参观考察,或进行相关培训、召开研讨会议等,须经校办批准,图书馆确认后,由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带领,从专门通道进入。
2.校外人员需到图书馆查找资料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向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办理入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3.校外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图书馆拜访有关人员,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图书馆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确认被访人员是否有约,当确认有约后,来访人员向宣传推广部工作人员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方可入内。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图书馆。
湖北医药学院图书馆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