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图书馆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阅览座位的利用效率,保持文明整洁的阅览学习环境,杜绝占座现象,防止占座物品丢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禁占座,一人一座,人走桌净。阅览座位属图书馆公共资源,为保证读者公平有序使用公共资源,避免个人物品丢失,读者离馆时请将个人物品一律带走,不得留存馆内。
二、占座物品,工作人员随时清理。工作人员随时对阅览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半小时及以上无人使用的空占座位,将随时进行清理,由此发生的个人物品丢失,责任由占座读者自负。
三、长时间离开,请把座位留给他人。读者自习中途如有事需要离开,请带走随身物品;短时间离开,请留便条注明离开时间;未留便条或离开时间超过30分钟,他人有权使用该座位。
四、每日闭馆前,工作人员将对各阅览区的个人占座物品进行集中清理,由此发生的个人物品丢失,责任由占座读者自负。读者取回占座物品前需提交《承诺书》,并经本人亲笔签名交图书馆留存。图书馆有权对两次及以上的占座者进行曝光,并通报至相关学院和班级。
五、使用座位预约系统的自习室要求读者必须进行座位预约,由此产生纠纷,图书馆将无条件支持预约读者的权益。
六、文明阅读,自觉维护管理秩序。读者之间因座位问题产生矛盾,应请求工作人员出面协调解决,发生争吵及斗殴,图书馆将报校学工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规定自2018年5月2日起执行。
图书馆
2018年4月28日